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根据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以下简称专业)可接收调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调剂系统公告中公布的接收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具体调剂数量及要求。
专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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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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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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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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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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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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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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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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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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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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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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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比例
一般不低于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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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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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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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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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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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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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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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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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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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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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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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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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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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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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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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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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安排
(一)调剂时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通,具体时间为:
4月6日12:00--4月6日24:00。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事项详见研招网。
(二)所有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报名,逾期视为无效。
(三)学院根据调剂报名人数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做适当调整。
(四)具体调剂流程工作安排详见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网站,请保持手机信息畅通。
联系人:王峰娟、王颖
电话:0514-87975430、0514-8797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