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调剂考生公告(三)
发布日期:2023-04-11
根据《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下文简称《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发布我院2023年接收调剂考生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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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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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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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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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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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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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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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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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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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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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
04 植物营养生理与抗逆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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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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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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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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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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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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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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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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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
05 养分资源管理与水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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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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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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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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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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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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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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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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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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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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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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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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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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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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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我院拟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4点开放调剂系统(不少于12小时),择优接收符合《工作办法》调剂要求的考生。
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1日